第28章 一见钟情(2 / 3)

端详照片太久,以至于将快门按动时刻的每个细节都刻入脑海。

仿佛楼梯之上,不止有程启琮孤零零一个人——还有一个人,在恒久地凝望晚霞。

他们一起等待了三个小时,仿佛已经是熟人了。

因此等待并不难熬。

……

三小时后,程启琮终于走进了dionys酒吧。

一进门,他的视线就被首先被最明亮的吧台吸引。

要找的人恰好正站在吧台后。

那人身上穿的已经不是宽松随意的白t恤,而是合身量的妥帖制服。

调酒师马甲将他的腰身收得极细,尤其是侧身时,几乎瘦窄成墨色一线,晃得人眼晕。

衬衫在光下散着白而崭新的微光,衬得肤色莹白如玉。

他的胸牌上写着“主调酒师”。

程启琮没看到他的名字,有些遗憾。

服务生将黑银的册子放在程启琮面前,另附一朵新鲜欲滴的玫瑰。

“您好,这是本店酒单。玫瑰是送给您的礼物。”

程启琮坐在吧台前,眼睛追着主调酒师,鼻尖嗅着店里清浅的玫瑰香。

他鬼使神差地问:

“我要一杯……jack rose。可以指定由主调酒师来做吗?”

服务盛愣了愣,俯身去问。

主调酒师应下,随后和副调酒师调换了个位置,走到程启琮面前,预备调酒。

射灯柔和的光洒在他脸上。

他没有看程启琮,程启琮却在看他。

照片终归只有定格的一瞬间,是时间的亿万帧之一。

他们在晚霞时又隔着一条街,两折楼梯,不知间距多少亿万帧。

无人能凭借亿万分之一去熟悉整体。

此时此刻,程启琮坐在他面前,那种相熟之感又偷偷溜走。

眼前的人是流动的,鲜活的,与看晚霞的身影有了些不同,仅在光外的暗处残存傍晚熟悉的影子。

程启琮想,原来他只是熟悉他的亿万帧之一。

但这不要紧。

当一帧画面拓展为漫长的影片,一页纸增为一本厚厚的书,反而更让程启琮有探究的兴趣。

这位主调酒师,长得极漂亮。

流丽白皙的线条向下收,收成窄窄尖尖的一点下颌。

从眉骨到挺拔细巧的鼻梁,像是造物主细细雕琢的山峰,起伏恰到好处,一分不多一分不少。

眼尾长睫如同燕翅。

比作燕翅,那也一定在空中滑翔时最自由的状态,每一片羽毛都舒展,锋利削薄,乘风远行,轻捷又漂亮。

极美,是照片拍不出的美。

——但未必是程启琮手中的照片拍不出的美。

程启琮身为摄影师,难免见猎心喜,生出了邀请这位调酒师当模特的心思。

就在这时,主调酒师已经调完一杯酒。

他将鸡尾酒端至程启琮面前,长睫抬起,眼底透亮,声音含着些揶揄。

“您的玫瑰。”

声音也好听。

像清冽山泉,汩汩流动着,将两人间陌生的帧数补得更完满。

程启琮心跳漏了一拍,脸一下子红了。

“你好,我叫程启琮。我能问问你的联系方式吗?”

他问出了口,这才陡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,赶忙掏出相机解释道:

“我是一名摄影师。下午我在附近采风,正好拍到了你的照片,就想着修好图后发给你。你要看看吗?”

主调酒师手肘支着吧台,微微俯身,垂目望着相机屏幕里的照片。

距离太近了。

程启琮甚至能看清他淡粉的唇珠,小小一点。

主调酒师慢悠悠地说:

“不好意思,老板不让调酒师加客人微信。”

程启琮:“……”

程启琮:“没、没事。”

程启琮有些失落。

他的视线追随着主调酒师,撞上几次目光后,又疑心自己的直白吓到人家,仓促低下头读酒单。

酒单的黑色书封绘着繁复的银葡萄藤,酒神的象征。

程启琮翻阅一遍,最后还是点了第二杯jack rose。

jack rose鸡尾酒,由苹果白兰地、新鲜青柠汁、红石榴糖浆调制而成,酒液呈现漂亮的晚霞色调。

它的度数大概有20度,不算高。

但程启琮并不是酒量好的人。

他就算喝酒,也是喜欢其他原材料的花果香和甜味。

听名字,这酒仿佛和《泰坦尼克号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——实际上,重名只是因为巧合。

jack rose的出现比泰坦尼克号早了将近一个世纪。

人类历史上总有这样的巧合。

泡在人海里或大海里,都能因为窒息而命悬一线,所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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